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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從梅蘭芳“被改名”說起
來源:文匯報 | 柴俊為  2024年10月09日08:18

今年是梅蘭芳誕辰130周年,相關話題在媒體上逐漸多起來。可惜的是,真知灼見的新發現少,陳陳相因,甚至一再傳播的錯誤卻難以杜絕。譬如稱梅蘭芳在喜連成(富連成的前身)科班“搭班學藝”,取科名“梅喜群”,后由吉林籍創辦人牛子厚為其改名“梅蘭芳”,說得繪聲繪色。

梅先生小名群子,九歲入其姊丈朱小芬的云和堂學藝即名“蘭芳”,字鶴鳴,號畹華,與他同堂學藝的表兄則名“王蕙芳”,所謂“蘭蕙齊芳”,跟牛子厚、富連成沒任何關系(梅搭喜連成已13足歲);《富連成三十年史》的“富連成全體學生題名”中,“喜字科”也不存在“梅喜群”的名字,“改名說”經不起推敲。

而且,把梅蘭芳等人在喜連成說成“搭班學藝”,本身就是長期流傳的一個常識錯誤。

最早編造朱小芬把梅蘭芳送去喜連成科班“附學”的,應該是穆辰公的那本八卦小說《梅蘭芳》。穆把梅蘭芳入云和堂的年齡推遲到了“十二三歲”,等于是說,梅到朱家后很快就被送去喜連成,這樣編排顯然是為小說的某種主題服務的。1933年出版的《富連成三十年史》接過了穆辰公“附學”的說法,混淆了“帶藝入科”與“搭班唱戲”的性質,創造了“搭班學藝”的說法。

《富連成三十年史》原非獨立學者的史學研究成果,而是科班自己請人編寫的史料性文獻。所謂“搭班學藝之學生”一節,原不必細究。畢竟“亦得于本班內附學”也是一句虛言,并非坐實誰一定在科班,學與不學,大家心照不宣,捧個人場,皆大歡喜。不料,現代人不理解或者說不顧這種語境,紛紛一本正經“落實”起來,而且胃口越來越大,竟弄出“梅喜群”之類的故事,大有把梅蘭芳直接納入喜(富)連成弟子之勢,故不得不厘清概念,辨正史實。

喜(富)連成是著名的科班,按現代概念的說法,它是一個教育機構,打個比方就是“富連成京劇學校”,入科是學藝;同時,為增進學生的實踐經驗,也為辦學籌措經費,科班也要讓學生去戲院營業演出,這個喜(富)連成在跟戲園的業務關系中則是戲班,按現代概念的說法就是演出機構,打個比方,它就是“富連成實驗京劇團”。這類“劇團”除本科學生外,多有聘請外面的童伶加入演出,而這些“外角兒”就屬于搭班唱戲。

“入科”與“搭班”是性質不同的兩個概念,不應混淆。喜(富)連成的學員中,帶藝入科的不乏其人。凡入科學藝的,必須磕頭拜師,定師生名分,統一取科名,如:金絲紅取名王喜秀、蓋陜西取名李喜泉、元元旦取名高喜玉、小翠花取名于連泉等等,在《富連成三十年史》中均載明在冊。這是科班制度。而梅蘭芳、麒麟童(周信芳)、小益芳(林樹森)、小穆子、曹小鳳等等則是“搭班唱戲”,與當時的喜連成屬于合作關系,而非師生關系,沒有一個是改名的。

兩者的經濟待遇也不同:科班學員參加演出,這叫“效力”,只發一點“點心費”;而搭班的童伶則是要講“包銀”的。很多論著分不清兩者的區別,有意無意地把梅蘭芳、周信芳等都說成是“搭班學藝”“進修深造”,并說“其居住膳食不同于本社學生,并付給包銀。”這些論者沒有理解到這里的“不同”,恰恰是因為他們不是學藝學生。舊時代的梨園界雖然文化程度較低,但做事有自己的規矩習俗,也講究名正言順,不會有無緣無故的“不同”。學生演出沒有報酬,是因為在科期間與科班是師徒關系,衣食住行、學費全部由科班承擔,所以必須效力,不取報酬;搭班童伶是合作關系,戲班一定程度上還仰仗“向外邀角,以挽頹勢”(蕭長華語),故須付包銀。一般沒有既在科班學藝,演出還拿包銀的道理。

在目前的文獻資料,包括當事人的口述材料中,找不到梅蘭芳、周信芳、林樹森等名伶在喜(富)連成學戲的具體例證:跟誰學,學了什么戲?

梅蘭芳自己的表述清楚而具體。在《舞臺生活四十年》中,梅對喜(富)連成的教育成就十分推崇,但是,說到自己在喜連成從未有“學藝”的表述,僅有一處提到“搭班學習”,這個“學習”明確指的是“借臺練戲”“演出實習”。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劇評家馬明捷就論證過這個問題。梅先生自己也明確說過,早晚是在姐夫朱小芬的家中(即云和堂)學戲,下午(日場)在喜連成搭班實習演出。

事實上,梅也不可能在喜連成學藝。梅的祖父、父親都是頂尖名旦,家里對投師學藝有自己的門路淵源。梅蘭芳在喜連成搭班期間,除了繼續跟吳菱仙學青衣戲,還有姑父秦稚芬和親戚胡二庚教他花旦戲,而當時的喜連成教師匱乏,梅先生說,喜連成“教師方面請得太少,如花旦、老旦、小生這幾行,都沒有專任的教師。幸虧有一個包羅萬象的蕭先生……”梅怎么可能在喜連成學藝,有什么可學?

梅先生把這段歷史說得這么具體,學戲與演戲分得清清楚楚,實際就是對《富連成三十年史》的一種回應。《富連成三十年史》封面書名為梅蘭芳題寫,附錄的“搭班學藝之學生”一節,梅蘭芳的名字列在頭一名,目的不言而喻。以梅的一貫作風,當然不可能直接駁人面子,但是,他自述學藝經歷,在充分肯定搭班“實習的重要”后,一句“早晚仍在朱家學戲”就足以顯示真相。

當事人署名的文章中,說自己“搭班學藝”的是貫大元。文中沿用《富連成三十年史》的說法,把梅、周一班人也說成是“搭班學藝”,這與執筆者的認知有關,畢竟不是每個名角都像梅先生一樣有一位許姬傳這樣的行家里手做秘書的。另外,貫先生的情況也比較特殊,一是他當時年紀較小,才11歲,因其業師賈麗川去世,可能有轉去喜連成繼續學習的愿望;二是,他這篇是向蕭長華八十誕辰的祝壽文,特別強調“得到葉春善、蕭長華二位老先生的教誨。”不過,整篇文章也沒有任何學藝的例證。例舉的事實都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學藝學戲,只能說是演出排戲過程中得到過蕭老的指點,跟“帶藝入科”、投師學藝不是一個概念。

有類似誤解的,在戲曲研究中不止喜連成一例。過去有人說余叔巖曾入德勝魁科班,實際余叔巖是在天津上天仙茶園搭德勝魁班演出,性質跟梅、周搭喜連成在廣和樓演出一樣,也被誤解為是“入科學藝”,而這種誤解越傳越廣則為急功近利、編造歷史的行為開了方便之門。

近年來,在促進傳統戲曲藝術發展的政策持續推動下,學術研究與大眾傳播中的戲曲議題越來越熱,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時,由于種種原因,“議題熱”下,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也成為不容忽視的問題。背離常識、杜撰史實的“成果”與傳播不止本文辨析的這一例。這種現象顯然不利于人們正確認識歷史、認識傳統,而這樣的“戲曲議題熱”恐怕也是背離促進傳統藝術發展初衷的。

(作者為戲曲評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