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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爾頓傳》:病眼雖枯心未碎
來源:澎湃新聞 | 吳其堯   2023年06月05日08:22

學界一般把英國詩人約翰·彌爾頓(1608-1674)的生平和創作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1608-1639),自十七歲進入劍橋大學基督學院,畢業后沒有參加工作,而是隨家人搬遷至位于伯克郡的霍頓村,彌爾頓在此居住了五年,把他的大部分時間花在閱讀上,并且“繼續顯然已經著手的學術研究”(《彌爾頓傳》,95頁,以下引用此書僅標注頁碼)。1638年春,彌爾頓像當時的英國年輕貴族子弟一樣前往意大利游歷,1639年8月回到英國,這樣也就結束了彌爾頓第一階段的生活。這一階段彌爾頓創作了一些較短的詩歌和戲劇作品,如《快樂的人》《沉思的人》《科瑪斯》《利西達斯》。第二個階段(1640-1660),這是彌爾頓從事政治活動的時期,1649年即國王查理一世被處死的這年,彌爾頓被任命為國務會議的外語部拉丁文秘書,負責處理外交文書。1652年,彌爾頓雙目失明,于是他作為拉丁文秘書的公務職能縮小到了有限的范圍,比較繁重的任務交給了別人,但他仍為清教主義的革命政權四處奔走。這一階段彌爾頓的主要作品是論戰性質的政治小冊子和十四行詩,政治小冊子一共有二十五本,其中二十一本是用英語寫的,四本是用拉丁文寫的。十四行詩的數量不多,一共是二十四首,其中十九首是用英語寫的,五首用意大利文寫成。第三個階段(1660-1674),查理二世復辟后,彌爾頓受到迫害,曾遭囹圄之災,經人多方說情方被釋放,此后幽居家中閉門不出,通過口授由人筆錄從事著作,三大史詩作品《失樂園》《復樂園》《力士參孫》完成于這一階段(參見王佐良《英國詩史》)。馬克·帕蒂森的《彌爾頓傳略》(金發燊、顏俊華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2年版)里差不多也是如此劃分的:彌爾頓的一生是個三幕的戲劇。第一幕顯示出他潛居霍頓平靜安寧的生活,《快樂的人》《幽思的人》和《黎西達斯》便是這一幕的表演。第二幕中他呼吸著黨派激情與宗教仇恨的猛烈熾熱的空氣,產生了那閃耀在他散文小冊子戰斗號角中令人驚駭的火焰。那三部偉大的詩作,《失樂園》《復樂園》和《力士參孫》,是他孤身只影又普羅米修斯般偉大的最后時期的產物,那時他雙目失明,貧病交迫,又沒有依靠,他獨自在墮落的世界面前,證實公道、節制和審判即將來臨(《彌爾頓傳略》,16頁)。

《彌爾頓傳》一共分為六個部分,完全遵循上述三個階段的劃分,每兩個部分為一個階段。兩位作者在“引言”里講了撰寫這部傳記的原因。人們普遍認為,彌爾頓的生平資料比起莎士比亞來要多得多,為他立傳應該是輕而易舉的事。十七世紀晚期就有五部彌爾頓的傳記,“這些作者或是與彌爾頓相識,或是從認識彌爾頓的人那里獲得素材”(第1頁)。這些人里包括彌爾頓的外甥愛德華·菲利普斯、文物研究者約翰·奧布里和安東尼·伍德、彌爾頓的摯友西里亞克·斯金納、自由思想家及哲學家約翰·托蘭等,早期的這些傳記作家在不同時期與彌爾頓有過接觸,因而他們的著作具有一定的權威性。但是,正因為這些人或者是彌爾頓的親屬或者是他的摯友,所以他們有關彌爾頓生活和言論的記錄“在盲目地為一位好友和一位有培育之恩的舅舅辯解,旨在回應各種針對彌爾頓生平和名譽的抨擊”(第2頁)。這樣的傳記就會失去客觀性,而最需要客觀看待的,“就是彌爾頓講述自己的生活(如在《再為英國人民聲辯》中)或在詩里以第一人稱語氣發言(如在《失樂園》的多個開篇禱告中)的部分”(同上)。彌爾頓習慣根據不同作品的需要來塑造自己的經歷和個人形象,比如他在《再為英國人民聲辯》中稱,在霍頓的時期是一段自我教育和閑暇的時間,展現了西塞羅式“高貴的閑暇”,但是他對霍頓的描述是出于論戰的需要,不應被理解為對霍頓那些年生活的可信記錄(97-98頁)。其實,彌爾頓在霍頓的生活一點也不“閑暇”:1637年是他在霍頓時期最為重要的一年,這一年年初他的父親老彌爾頓收到法庭傳票,一位叫托馬斯·科頓的對他提起訴訟,指控他與人合謀詐騙,試圖竊取科頓家族的財產。1637年4月3日,彌爾頓的母親薩拉在霍頓去世。1637年8月10日,彌爾頓的好友、基督學院年輕的研究員愛德華·金在前往愛爾蘭探望親人的途中,在安格爾西島海岸溺水身亡,彌爾頓為他寫了悼詩《利西達斯》,這是彌爾頓最偉大的悼亡詩,也可以說是最優秀的英語短詩(99-106頁)。鑒于此,兩位傳記作家認為有必要在研讀這些帶有自傳色彩的篇章段落基礎上重新寫一部傳記。可以說,這部傳記的一個顯著特點是,首次對事實的記錄建立在查閱了所有可用文獻的基礎之上。還有一個顯著特點是,作者對史料編撰的研究,幾個世紀以來學者對十七世紀早中期宗教、社會尤其是政治生活的理解處于變化之中,對其作品的研究也處于變化之中,最明顯的例子是著名詩人T. S. 艾略特在寫于不同時期的兩篇評論彌爾頓的文章里,對彌爾頓的評價可謂大相徑庭。不妨舉一個例子來說明有必要重寫這部傳記的原因,《彌爾頓傳》的兩位作者在第五章中寫道:幾個世紀以來,人們一直認為,彌爾頓于1632年舉家搬遷至霍頓村,直到1638年前往意大利之前,他一直居住在此。但是,兩項最新的發現卻顛覆了這個說法。1949年,在英國國家檔案館發現的大法官法院的四項結案清楚地表明,從1632年9月14日(也許更早)到1635年1月8日(也許更晚),彌爾頓一家不住在霍頓,而是住在哈默史密斯。1996年,在哈默史密斯和富勒姆檔案館發現的一些文件表明,彌爾頓一家在1631年4月30日前就住在哈默史密斯,而彌爾頓的父親可能一直在勞德派小禮拜堂擔任堂區俗人執事(71頁)。所以事實是,1632年7月3日,彌爾頓獲得文科碩士學位后,從劍橋搬到位于哈默史密斯的一座房子里,確切位置不得而知。

這部《彌爾頓傳》不僅僅是對彌爾頓生平和作品的介紹,對彌爾頓不同時期的思想的研究也是其重中之重,所以傳記的標題是John Milton: Life, Work, and Thought。彌爾頓的思想既激進又復雜:“他青年時期對文化的態度遙遙領先世人,但思想上卻克制壓抑,后來為教會改革而抗爭、為弒君和共和制辯護,最終在王政復辟的兇險中保持了政治操守和精神獨立。”(第3頁)他的思想雖激進復雜,但從長遠看來都是占據主流和上風的。比如,他認為政府無權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人民如何做禮拜以及做不做禮拜不應由國家法律機構規定。關于出版自由,他認為統治者無權決定哪些書籍應該被出版哪些書籍不該被出版。他還主張“婚姻以相互喜愛、思想契合為基礎,一旦失去這些基礎,應當以離婚來結束這種痛苦,讓雙方可以嘗試新的婚姻關系”(同上)。這種婚姻觀在十七世紀還是非常超前的,為后來的人們所普遍接受。彌爾頓自己一生有過三次婚姻,婚姻生活并沒有給他帶來多大的幸福,這也許可以解釋他為什么一再寫關于離婚的小冊子。關于政治體制,他認為最好的政體應該是共和制,他自己的祖國迄今還不是共和制政體,但他的這一思想對法國和美國都產生了巨大影響,“法國革命者借用了彌爾頓的觀點為他們的革命事業服務”。美國的開國元勛如本杰明·富蘭克林和托馬斯·杰斐遜都研讀過彌爾頓的作品,“并以此來設計他們的共和制、解決一些具體問題”(同上)。

讀完這部傳記,我們可以對彌爾頓的生平、著作和思想有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有三個讀者比較感興趣的問題值得一講:一、他為什么會被稱為“基督學院的淑女”(The Lady of Christ’s),他對這個綽號的態度是什么?二、他1638年開始游歷歐洲意大利,其間中斷旅行回國的原因究竟是什么?這次游歷給了他什么影響?三、他是怎么失明的,失明對他一生有著怎樣的影響?

1631年7月8日,彌爾頓在劍橋大學基督學院舉行的一次活動中發表演說:《第六篇演說試講稿》。在這篇演說稿中,彌爾頓首次提到了他的綽號“淑女”:“有人最近給我取了一個綽號‘淑女’。為什么我在他們眼里缺少男人氣概呢?……我猜想是因為我從無勇氣像職業拳擊手那樣對著瓶口喝酒,或是因為我的手掌沒有由于把犁而長老繭;或是因為我沒有在七歲時就去農家做雇工,以致從未在陽光下睡午覺——最后也許是因為我從未像那些嫖客一樣展示我的威猛陽剛。我希望他們不再丑態畢露,就像我不經意間會顯得像女人一般。”(Some people have lately nicknamed me the Lady. But why do I seem to them too little of a man? … I suppose because I have never had the strength to drink off a bottle like a prize fighter, or because my hand has never grown horny with holding a plough-share; or because I was not a farm-hand at seven, and so never took a midday nap in the sun-- last because I never showed my virility in the way these brothellers do. But I wish they leave playing the ass as easily as I the woman.)

這是彌爾頓本人的“夫子自道”,從語氣上判斷他似乎對這個綽號有些不滿。據《彌爾頓傳》的作者說:這個名稱的英文詞最早由彌爾頓的遺孀提出“他太俊美了,大家都叫他‘基督學院的淑女’”。兩位作者推測:彌爾頓獲得這個綽號,可能是因為他的膚色白皙,或是因為他的舉止或外表青澀、柔弱(65頁)。馬克·帕蒂森在《彌爾頓傳略》里說:“他的同學們開玩笑給他取的‘基督學院淑女’的外號是他舉止溫文爾雅的證明。”(《彌爾頓傳略》,第8頁)雖然,彌爾頓對大家給他取的綽號有些不滿,但他很珍惜這個綽號,因為這是維吉爾的綽號。據生活于四世紀的文法學家多納圖斯關于維吉爾的傳記《傳略》記載,維吉爾在那不勒斯求學時的道德行為堪稱楷模,當時人們給他的綽號是“童貞女”,所暗示的少女氣質與“基督學院的淑女”是一致的(65頁)。

彌爾頓像當時的英國貴族子弟一樣對歐洲文藝復興的策源地意大利始終懷有向往之情,早在1629年年底于劍橋大學就學期間,他就開始學習意大利語,還有證據表明他可以用意大利語閱讀和寫作,他大量閱讀了但丁、彼特拉克、塔索、阿利奧斯托等意大利作家的作品,他創作的十四行詩中有五首是意大利語寫就的。彌爾頓為什么要去意大利游歷?據《彌爾頓傳》的作者推測:這段旅行可能代表了他對上層社會的向往,或是要逃離家庭(他沒有工作,與寡居的父親住在霍頓),或是逃避某些丑聞,又或是擺脫父親的期許——父親希望他對當時發生的一些事情不要反應過度從而引起當局的注意,對他不利(111頁)。這些推測都不無道理,但更深層的原因是:彌爾頓遺傳了父親在音樂方面的天賦,對意大利的音樂文化有濃厚的興趣;意大利有一批學識淵博的名人,他想利用自己業已掌握的意大利語結識這批名人。總之,無論出于什么原因,他決定要去探索這片“清新的樹林和新鮮的草地”(《利西達斯》最后一行“fresh woods and pastures new”)。(111頁)

彌爾頓在拿到護照、幾封介紹信和一大筆錢后即開始了歐洲之行。第一站是法國巴黎,然后到了位于現在法國南部獨立的薩伏伊公國。薩伏伊公國包括現在法國薩瓦和上薩瓦地區,以及意大利的奧斯塔山谷和皮埃蒙特地區。薩伏伊的領土向南延伸,沿著一條狹窄的走廊通向地中海,港口就是尼斯(115頁)。彌爾頓在這里沒有停留多久,到達尼斯后,他找到了一條前往熱那亞的通道,熱那亞當時是一個獨立的共和國,彌爾頓在此首次領略了一個富庶的共和國,但他在熱那亞的時間也不長,乘坐輪船經里窩那、比薩、美第奇港最終抵達托斯卡納。

彌爾頓似乎只是途徑比薩,然后沿著阿諾河走了四十五英里到達佛羅倫薩。據他在《再為英國人民聲辯》里說,他在佛羅倫薩逗留了大約兩個月,他特別喜歡這座城市,因為它不僅有著優雅的語言,還擁有高雅的才子。他在此結交了許多門第顯赫、學識淵博的紳士朋友(118頁)。這也說明了他來意大利游歷的目的所在。彌爾頓在佛羅倫薩最重要的活動是拜訪了意大利物理及天文學家伽利略。他在《論出版自由》里提到了這次會面:“就在那里,我找到并拜訪了著名的伽利略,他已年邁,由于對天文學的思考與方濟各會和多明我會的審查員想法不一致,遭到了宗教裁判所的軟禁。”(121頁)為什么說與伽利略的這次會面對彌爾頓來說很重要呢?彌爾頓拜訪伽利略時,這位天文學家已經失明,而且因為自己的著作幾乎喪命。我們在伽利略身上或許可以看到彌爾頓晚年的形象,而在彌爾頓身上顯然存在著對失明主人想入非非的傾心愛慕,我們在讀《失樂園》時可以看到伽利略的名字和對他所取得的成就的贊頌。

從佛羅倫薩出發,彌爾頓越過亞平寧山脈經博洛尼亞和費拉拉到達威尼斯,他在威尼斯將自己在一路上搜集到的大批書籍運往英國,據他的外甥說這些書都是稀有的珍本,其中有兩箱他精心挑選的樂譜。他的目的地是羅馬,在羅馬逗留了一段時間,主要也是跟一些才華橫溢的紳士見面暢談,然后離開羅馬前往那不勒斯。那不勒斯當時是西班牙的一個總督行省,他在那里經人引薦結識了詹巴蒂斯塔·曼索侯爵,侯爵是一位藝術資助人和詩人,彌爾頓跟他交往頗為投契,兩人有詩作往還,表達了相互之間的傾慕之情。

彌爾頓在《再為英國人民聲辯》中聲稱,他本來打算去西西里島,然后去希臘,但是“英格蘭內戰的壞消息把我召回來了”(133頁)。他自己說“當我的公民同胞們在國內為自由而戰的時候,我為了獲取知識卻在外國優游自在是卑鄙無恥的”。這一莊嚴的說法后被廣泛引用,以此來說明他中斷意大利游歷匆忙回國的原因。不過,據馬克·帕蒂森在《彌爾頓傳略》里說,彌爾頓回國的步伐并非匆匆忙忙,而是十分從容不迫的。他在羅馬停留了兩個月,又在佛羅倫薩待了兩個月(《彌爾頓傳略》,44頁)。值得注意的是,彌爾頓回國的理由很是令人費解,《彌爾頓傳》的作者分析了其中令人費解的原因:第一,英格蘭當時還沒有爆發內戰,1639年1月26日查理一世要向蘇格蘭人宣戰,但彌爾頓在消息傳到那不勒斯時已經啟程返回,而且英格蘭內戰始于1642年。第二,對一個匆匆而歸的人來說,彌爾頓花的時間太長了,他由陸路緩慢地經過威尼斯和日內瓦,六個月后才回到家。第三,彌爾頓有可能想效仿威廉·利斯高和喬治·桑迪斯(都是英國作家、翻譯家和旅行家),前往西西里島,但他并不想去希臘,希臘似乎不太可能是他憧憬的地方,除非是緬懷其過去的歷史。總之,彌爾頓無意前往希臘,而且他所給出的理由,是根據后來發生的事件以及他在1654年出于論戰目的而構建的,并不是依據他在那不勒斯的回憶(134頁)。

意大利之行對于彌爾頓一生而言是極為重要的,他對自己的未來充滿了信心,也找到了未來的方向。他知道自己可以成為——也許只能成為——一名詩人,這是他的責任和使命。盡管當時教會和國家日益顯露的危機很快把他引向了其他方向,但他已經明確了自己最終發展的方向,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他已經取得了文化上的勝利(140頁)。馬克·帕蒂森也認為,彌爾頓的意大利之行出現了兩種相互沖突的感情旋律:詩人天生強烈的感受力和自由人對教權統治的憤懣。在接下來的人生的第二階段,彌爾頓卷入政治斗爭,為自由而戰,寫了大量的小冊子,這是與他的意志相抵觸的,是違背他的天賦才能的,但這一階段是他詩人生涯的一個插曲,是他一生真心誠意生活的一個片斷(《彌爾頓傳略》,73頁)。由于政治愿望的最終破滅,他將回到當詩人的本能上來,始終還是詩占據了他的真情實感,還是詩人的榮譽構成了他的雄心壯志(同上,103頁)。

1649年3月15日,彌爾頓被任命為外語部拉丁文秘書,最初任期是一年,但實際上他在這個崗位上干了四年半之久。《彌爾頓傳》花了較多的篇幅敘述了外語部的內部組織結構以及它與被清洗的議會之間的復雜關系,這有助于我們理解彌爾頓所做的工作和他在處理公務時面對的各種壓力和困難。彌爾頓為什么要接受這份工作?據《彌爾頓傳》的作者分析:公職確乎有些魅力是其他工作所沒有的,外交團以及與它相關聯的活動具有明顯的吸引力,有時它還會任用那些滿腹經綸的博學者和近期歐洲大陸最頂尖的人文主義學者。當然,這個職務也確實提高了彌爾頓的經濟收入(229-230頁)。彌爾頓在《為英國人民聲辯》中自己記述了接受這項職務的動機:“始終沒有人看到我為升遷而奔走,也沒有任何人看到我為個人目的而出入于議會大廳,或出現于下議院,或企圖通過朋友提出什么要求。”接著他說出了在國內政局動蕩時期自己大部分財產被扣押,同時又要繳付一份不合理的稅款,過著儉樸生活的窘境。彌爾頓接受這份公職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他對自己能力的自信,他可以極其嫻熟地翻譯拉丁語口語和書面語,他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內寫出一封外交書信來(233頁)。

彌爾頓在這個崗位上恪盡職守,他精力旺盛、能力過人、辯才無礙,他還能流利地運用拉丁語向歐洲各國發出英國的聲音,很顯然,國務會議任命彌爾頓擔任這一職務是明智之舉也是成功之舉(233頁)。然而,這份工作也給他帶來了身體上的傷害。從1649年3月開始,他便感覺到因為用眼過度,視力嚴重受損,視力變弱似乎是在他三十六歲時,先是左眼,然后是右眼,癥狀逐漸加重,到1652年上半年終于完全失明,這時他才四十三歲。彌爾頓的父親直到八十四歲,視力依舊完好無損,他的母親則因弱視從三十歲開始就戴眼鏡,他有可能遺傳了母親的“弱視”。另據眼科醫生告知,彌爾頓罹患的很有可能是間歇性閉角型青光眼,這種病在現代是很容易治愈的,但在十七世紀,幾乎可以肯定會導致失明(235頁)。

彌爾頓在1654年9月28日寫給朋友的一封信中詳細寫明了視力變弱最終失明的經過:“我想或多或少有十年了。在這十年里,我注意到我的視力變得越來越弱,越來越模糊。……甚至在早上,如果我像往常一樣開始閱讀,我的雙眼內部便會立即感到劇痛,使我無法繼續讀下去……視力一天天地衰退,色彩也隨之變暗,眼睛內部似乎破裂了;而現在,純黑一片,好似帶著熄滅或灰白色的光,好似與它交織在一起,洶涌而出。不過日夜在我眼前漂浮的霧似乎更接近白色,而不是黑色;當我轉動眼球,就會有一點微弱的光仿佛穿過一條裂縫般透進來。”(234頁)

失明是人所可能遭受的最殘酷的痛楚之一,比起其他人來,彌爾頓的痛苦則尤甚,因為他是一個整天只同書本、文字打交道的人,沒有人比他的損失更大了。肉體的痛苦尚在其次,他還要經受政敵帶給他的精神的痛苦。有一位名叫薩爾馬修斯在與彌爾頓的論戰中竟然這樣嘲笑彌爾頓的失明:“小犬,一度是我可愛的小乖乖,如今目光遲鈍,或者不如說是個瞎子,他從來不曾有過心靈上的洞察力,如今喪失了肉體上的視力;一個愚蠢的花花公子,異想天開竟自以為是個美人;一頭骯臟不堪的畜牲,全身沒有比爛眼皮更帶人氣的東西;于他最合適不過的判決便是把他絞死在最高的絞刑架上,梟首示眾,懸掛在倫敦塔上。”(《彌爾頓傳略》,120-121頁)這番話無異于惡毒的人身攻擊。

彌爾頓自己也在其中的兩首十四行詩中談到了失明的痛苦,一首寫于1652年他剛剛失明后不久,那時的心情是這樣的:

我這樣考慮到:我未及半生,就已然

在黑暗廣大的世界里失去了光明,

同時那不運用就等于死亡的才能

對我已無用,縱然我靈婚更愿

用它來侍奉造我的上帝,并奉獻

我的真心,否則他回首斥訓——

于是我呆問:“上帝不給光,卻要人

在白天工作?”——忍耐來阻攔

這怨言,答道:“上帝不強迫人作工,

也不收回賜予:誰最能接受

他溫和的約束,誰就侍奉得最好:

他威靈顯赫,命千萬天使奔跑,

越過陸地和海洋,不稍停留:——

只站著待命的人,也是在侍奉。”(屠岸譯)

看得出彌爾頓的內心是非常痛苦的,他甚至對上帝也抱有怨言,但他沒有絕望。三年后的1655年他又寫了一首十四行詩,談及失明,心情似乎有了變化:

西里克,三年來我這眼睛全失了神,

它盡管外表上沒有斑點,沒有污垢,

被剝奪了光,已忘掉了看。一年到頭

這廢眼珠里再也沒出現過日月星辰,

再沒有出現過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

可我只堅定、忍耐、向前行。沒有抗議,

沒有反對上帝的手或蒼天的旨意,

也絕對沒有讓我的希望減少半分,

心,退縮一寸。什么在支持我,你要問?

良心!朋友,意識到:是為了捍衛自由

我才用力過度而永遠失去了它們!

我這神圣的使命現已傳遍了全歐。

這認識會帶我——若無更好的帶路人——

走過人世的舞臺,瞎,但知足而優游。(陳維杭譯)

痛苦依然深切,但他寬慰自己:為了捍衛自由的神圣使命而失明,而且這一使命已經傳遍歐洲,他不再有任何怨言了。我們看到了一個開朗自信的彌爾頓,我們期待著他的人生第三個階段的到來,那時更加輝煌的三部史詩將橫空出世。

最后要說一說《彌爾頓傳》這部書的翻譯,這部長達五百多頁的巨著移譯之難自不待言,語言層面的艱難尚在其次,原著作者查閱了大量的檔案材料,牽涉到眾多的人物和事件,對彌爾頓生活時期的英國乃至歐洲的歷史必須熟稔于心。總體而言,兩位譯者的譯筆流暢可讀,中文表達精準地道。《彌爾頓傳略》一書的譯文較之《彌爾頓傳》則要遜色得多了,有不少地方佶屈聱牙,幾乎難以卒讀。兩相比較,更顯得《彌爾頓傳》翻譯的難能可貴,感謝兩位譯者的辛勤付出,為中文讀者奉獻了一部關于傳主生平、作品和思想的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