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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學文:結構、空間及其他
來源:《雨花》 | 胡學文  2020年11月23日09:00
關鍵詞:寫作 空間 結構

01

不少詩人改行寫小說,或既寫詩又寫小說,詩作出色,小說也令人驚羨,而小說家改寫詩的甚少,這是一個有意思的話題。原因是多方面的,三言兩語說不清楚。如果略去作者的才華,略去其對世界的敏感程度、對語言的提煉能力及奇譎的想象,僅從文本方面論,顯而易見的是,寫詩比寫小說難度大,詩更純粹,可謂字字珠璣。至少我是這么認為的。一首詩,甚至幾行詩,可以穿越幾百上千年,抵數十小說。當然,優秀的小說亦可永生,比如《紅樓夢》《聊齋志異》。同時也不可否認,詩歌的生命力已得到驗證,而小說由于出現得晚,仍要在人類世界生長,證據似乎不那么有力。曾有人預言小說將死,這當然是毫無根據的,這樣的預言可能是對小說創作的現狀不滿,有點恨鐵不成鋼的意思。但似乎還未聽到詩歌終結的預言,或許人們認為詩已經跨越生死。

博爾赫斯說巴別爾的短篇小說《鹽》美得像詩一樣,我想這是最高級別的夸贊,迄今,我沒聽說哪個詩人的作品美得像小說。我無意論證兩種文體的高低,只是想從難易說起。其實,任何文體達到比較高的境界都很難。就小說而言,長中短,其難易程度也不一樣。我認為短篇小說雖然篇幅短小,卻是最難寫的。持同樣觀點的不只我一個人。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要在有限的篇幅呈現、思考、探討人類的思想、情感,還要最大限度地遮隱、遮蔽,一斑窺全貌,一孔望世界,需要高超的技藝技巧。大師不多,更多的作者是借他人技藝創作或復制。我做夢都想有這樣的技藝,夢里確實有,夢醒即空。短篇小說因其難,反令寫作者和讀者癡迷,不停地探索,不停地開掘,小說的邊界日漸延展。比如結構由封閉到開放,視角由單一到多元,從注重故事情節至重視意蘊。有讀者鄙視歐·亨利,認為卡佛才是真正的作家,我不認同,一代代作家的成長要么站在文學經驗的基石上,要么為了規避而另辟蹊徑,如果沒有歐·亨利,那么后來的作家可能沒有意愿、沒有激情、沒有雄心創造,文學也就失去了生機。我相信,卡佛的寫法也終將被超越,會有更新鮮的寫法讓我們鑒賞。必須承認,短篇對技藝要求更高,所以短篇寫作最能訓練人,某些作者沒有這個意識,初寫就是鴻篇巨制,也許能寫成,但謀篇布局多半粗糙,更或者,只是字數像長篇而已。當然,天才除外。天才是有的,這也必須承認。

相反,長篇由于容量大,更容易藏拙,或者說某些方面的優勢可以遮掩敘述能力的不足,如人物命運的曲折、故事的跌宕起伏。因而長篇更方便入手。容易寫,但寫好不易,后文還會再述。而中篇小說介于長短之間,長短兩不靠。中篇的優勢恰恰是兩不靠。沒有限制,更自由,更靈活,糅合短篇與長篇,可以貼近短篇,在橫截面上做文章,偏重意蘊,引而不發;也可以貼近長篇,探索人和世界的關系,思考命運,在縱深上下功夫。從上世紀80年代先鋒文學始,至今,竊以為中篇是最成熟的,可羅列的篇目甚多。當然,按照丹納的觀點,成熟意味著僵化和死亡,中篇所面臨的任務和挑戰更多。

一個作家選擇寫短篇還是長篇,絕不會因為難或易(且難易亦因人而異),而是與作家的氣質、經歷有關,恐怕還不止這些。這也是一個有趣的話題。有的作家長短皆擅,如福克納,既寫出了《喧囂與騷動》《我彌留之際》《押沙龍!押沙龍!》《八月之光》這樣熠熠生光的巨著,又有《獻給愛米麗的一朵玫瑰花》這樣百讀不厭的精短之作。再如馬爾克斯,《百年孤獨》《霍亂時期的愛情》《沒有人給他寫信的上校》《一樁事先張揚的謀殺案》篇篇皆經典,而其短篇《我只想打個電話》《圣女》想象力亦令人嘆服。有的作家側重長篇,短篇幾乎沒有;有的作家一生經營短篇,沒有長篇問世。我想說的是,一個作家成就大小,與寫長篇還是短篇沒有關系,巨匠與篇幅、文字的多少沒有對應關系。像博爾赫斯,雖然沒有長篇,但他的短篇是可以當長篇讀的,后世許多長篇名作是從他幾千字的短篇《雙夢記》生長出來的;他的另一個短篇《小徑分岔的花園》,打通了時間與空間的界限,對文學的貢獻尤其卓著。

但即便短篇能奪目文壇,許多作家還是愿意寫長篇,由此說開,又是一個有趣的話題。曾與一改寫小說的詩人交談,他說詩歌已不能承載他要表達的內容,非小說不可。我想小說作者由短而長,也有類似的考量,畢竟“體形巨大”是有優勢的,自然有吸引力,也更利于作者揮灑多樣化的技藝技法。

回到之前的話題,長篇易寫,但寫好不易,并非字數達到一定標準就是長篇。那么,什么是好的長篇小說?其標準是什么?不同的作家,不同的視角,優秀長篇小說的標準當然不同。如《紅樓夢》,被無數人奉為經典,當然也包括我,但也有人認為不好,認為世俗、瑣碎等等,我想持這樣的觀點并非嘩眾取寵。再如《復活》《安娜·卡列尼娜》,也有人瞧不上。誰也不能把自己的文學觀點和藝術審美強加于別人,逼別人承認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不同的觀點恰恰證明了文學的另一個特征:豐富與開闊。所以,個人標準只是個性化的判斷和理想,無關對錯,真誠即可。

02

作家最關注什么,就會在閱讀和寫作中專注什么,任何的重視癡迷都值得尊重。

我個人認為,優秀長篇首先要有獨特的結構。需要強調的是,“首先”在這里并不意味著它最重要,至少不是唯一的“最重要”,有時或完全可以說是同等重要,就如內容與形式,先后是表述的需要。如果可以,我想把所述的每一部分都定為“首先”。結構是長篇小說的骨架,猶如龐大建筑物的基石和墻體,當然,所起的作用不只是支撐,還有形式和美觀之需。小說自誕生起,從現實主義到現代主義,到后現代主義,小說的結構方法產生了巨變。而同是現實主義,或同為現代主義,作家的創造和想象不同,小說的結構也大為不同。比較四大古典名著,《西游記》與《紅樓夢》是完全不一樣的。但結構的變化有一個共同特點,由封閉到開放,由單一到多元。我在讀略薩的《綠房子》《公羊的節日》時,對內容和故事并不感興趣,我著迷的是其結構特征和敘述方式,閱讀時需要集中注意力,感覺在和作者及人物捉迷藏,很新奇也很有趣。而福克納的《八月之光》則有著蒙太奇式的鏡頭,我好奇是因為這是小說寫作的大忌,太過冒險,但福克納劍走偏鋒,出奇制勝。瑪格麗特·阿特伍德的《盲刺客》則如俄羅斯套娃,故事生故事,結構生結構,復雜而精巧。

在此,我要強調的是結構并非僅僅是形式,還是內容。或者說,真正有創造力的結構是雙層的,一層在外,即上文所言的基石和墻體,另一層在內,是思想結構。兩層契合在一起,才為真正的結構整體。沒有后者,建筑物再龐大,也只是水泥、磚瓦、木料、鋼筋的組合。《紅樓夢》始于石頭,終于石頭,不只是結構文本,還是隱喻和象征。《三國演義》更明顯,分合與合分,兩層結構幾乎粘連在一起,不可剝離。

優秀的作家更注重內在結構,甚至忽略外部結構,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我喜歡陀氏作品,《白癡》《卡拉馬佐夫兄弟》《罪與罰》,包括買其作品的過程,每一部都有故事。其他小說我只能說讀過,而陀氏作品會讓我想起一個個日與夜。我喜歡他,或也與此有關,但更重要的原因還是作品的魅力。我初讀陀氏時,還搞不清作品結構,似乎沒有結構,覺得陀氏信馬由韁,隨便寫,寫到哪里算哪里。后來讀過巴赫金的著作,再讀陀氏,有點明白了。陀氏用內在結構代替外部結構,敢這么操作的作家不多,陀氏是成功的,實在讓人敬重。如果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會清楚,結構不只是形式,而是更重要的內容。

其次,我推崇氣象和格局。小說的兩極,一極無疑是小的,精細精微,針尖雕形,樹葉聽音,但另一極必須大,冰峰崩裂,萬馬奔騰。氣象和格局是怎么生長成的?和視野、語言、想象、敘述都有關系,是這些因素彼此的巧妙融合而形成的氣韻及氣場,也許說不清,但能感知到。唯一能說清的是格局與題材沒有直接關系,大題材也許寫成小格局,而小題材也可以有大的氣象。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分別聚焦國運和家事,但兩者氣象同樣宏闊。也許比較可以論述得清晰些,如《鐵皮鼓》和《朗讀者》,均為德國作者,均與戰爭有關,《鐵皮鼓》的氣象無疑是大的,命運、戰爭、愛情并不鮮見,皆是小說常見的元素,但尋常元素的排列組合,卻使整個文本彌散著神奇的魔力。需要強調的,我說的不僅僅是小說的寫法,寫法是可以描述的,而魔力只能感知。我想,這就是大格局的魅力。我也挺喜歡《朗讀者》,細節寫得尤其好,甚是感人,把個人的命運置于戰爭的背景下寫倒不新鮮,但《朗讀者》角度特別。盡管如此,其格局還是比《鐵皮鼓》遜色了許多,只能說是一部還算不錯的長篇。

再來比較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紅》和芭芭拉·金索沃的《毒木圣經》。《毒木圣經》寫的是美國牧師帶著妻子和四個女兒在比屬剛果的經歷,母女五人均為敘述者,既寫歷史洪流對個體命運的沖擊,又關注個人內心。異域性的題材,關注文化的差異性是其另一特色。我得說,這是近年讀到的一部佳作,就細節的捕捉能力、描寫的細膩、人物個性的塑造,均超過《我的名字叫紅》。但就氣象而言,較《我的名字叫紅》弱了些。盡管《我的名字叫紅》借鑒的是偵探小說的套路,聚焦的只是繪畫的技法之爭,起點雖小,穿越的路卻是廣闊的,文化之爭、民族焦慮皆被帶出來。氣場就這樣形成了。

第三,我偏好小說的空間。空間與氣象、格局相關相近,但又不同。氣象和格局關涉著內容和形式,關涉著審美的前瞻和思想的鋒銳,而空間則重在內容的豐富性和表達的多面性,是對小說的闡釋和解讀。《紅樓夢》是一部書,但其背后還有另一部,第三、第四部,這就是有空間的作品。我一向認為,優秀的小說之所以優秀,不在于表達了什么,而在于提供了可供闡釋的空間。文字是有限的,而想象和闡釋無限。單一的主題有時經不起推敲,即便深刻或正確,但又如何保證穿越于時間?但若沒有這樣的題旨,作品就顯得飄。為了讓作品結實和豐厚,作者因為著急,有時就會跳到人物面前說話,這樣的引領反而容易讓本來不大的空間變得更小,使狹小的房間更加堵塞。有那么幾年,我特別喜歡索爾·貝婁的作品,如《赫索格》《洪堡的禮物》《雨王亨德森》等,其作品人物的思考能力尤其讓我著迷,后來就不大讀了,固然有閱讀趣味的變化,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只能看著人物飛,而作為讀者的我未能生出想象的羽翼。這只是我個人的體悟,未必正確。

朱利安·巴恩斯的《福樓拜的鸚鵡》既可作為非虛構作品,也可當小說來讀,情節再簡單不過:福樓拜的兩處故居都有一只鸚鵡標本,究竟哪一只才是福樓拜當年的那只?也就十余萬字的作品,但空間是大的,意蘊完全超出鸚鵡的真假,鸚鵡的真假更像舞臺的幕布,唯有扯掉才能觀賞精彩。所以,空間與篇幅沒有任何關系。也許幾十萬字的長篇還不如幾千字的短篇空間大。我喜歡柔軟的表達,哪怕不表達,讓文字和人物自己去說話。只要文字背后有凝結劑,有足可支撐的內在結構,作者大可往后退,或完全退出場外。

第四,我看重長篇小說的識別碼。大師之所以為大師,是他們均有不同于他人的識別碼,時間愈久,特征愈明顯。現實主義、現代主義、后現代主義、魔幻現實主義,均有巨著且不止一部,光芒閃耀,更多的人是在大師的陰影下寫作并時時努力掙脫,無論能否掙脫。這也是寫作迷人的原因之一。時代、環境、文化、審美、認知、個性等因素使寫作總有差異,也許難以標記識別碼,但可以讓差異性更大一些。這意味著寫作能走得更遠一些。美國作家菲利普·羅斯寫過三十幾部作品,我讀過幾部,風格完全不同,如《乳房》現代主義特征明顯,《凡人》則是現實主義的。除了體驗不同的寫作風格,我個人揣測,羅斯是為了尋找自己的識別碼。由現實主義到現代主義再回到現實主義,作品的風格較之前確實有變化,但并不那么明顯。他一直在探索,值得尊敬。有的作家一出手就石破天驚,如薩拉馬戈的《所有的名字》《雙生》,魯西迪的《午夜之子》等,有的作家則是一點點標注自己的符號,都是了不起的。

我還想說一下敘述視角和語言,小說的魅力是多方面的,可能各方面都令人稱道,也可能某幾個方面更突出。視角和語言是重要的組成部分。阿爾巴尼亞作家卡達萊《亡軍的將領》也寫戰爭,但手法奇特,被喻為從墓穴目擊的戰爭。而其《夢幻宮殿》則寫在睡眠與夢境管理局工作的主人公的日常,即破解國民的夢,夸張而逼真,更似寓言。視角和語言其實也是識別碼的組成部分,河流匯聚,終成大海。

03

忽然想起少年時代。父親是木匠,擔心我念不成書,做著兩手準備,假期或休息日讓我干木匠活。鋸要鋸正,刨要刨平,鋸木有線,刨木有尺,但說著容易,下手卻難。鋸不正也刨不平,多次被父親訓斥。小說亦如此,但小說的不同在于沒有畫線,可以沒有規矩。從另一個意義上說,沒規矩就是識別符號。